陕州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陕州区隶属河南省三门峡市,位于三门峡市西部,东与渑池县交界,西与灵宝市接壤,南依甘山与洛宁县毗邻,北临黄河与山西省平陆县隔岸相望,东西南三面环抱三门峡市区和湖滨区。2017年,幅员面积1609.73平方公里;辖4镇、9乡,总人口35.01万人,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18.0亿元。陕州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地势南高北低,东峻西坦,黄金、铝土、煤炭、地热矿泉水被列为4大优势资源。境内陇海铁路、郑西高铁、连霍高速、209国道和310国道纵横交错。著名景观有地坑院、石壕古道、空相寺等。在今陕州区境内,旧石器时代已有人类生息繁衍。新石器时期(距今6000年前)就出现了较大的部族群落,主要分布在今陕州区西张村、菜园、窑头、人马寨、张汴、西王等地。公元前21世纪至16世纪,今陕州地是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。公元前16世纪至11世纪,陕地属商朝。2012年底,陕州区共辖4个镇(大营镇、原店镇、观音堂镇、西张村镇)、9个乡(张汴乡、张湾乡、菜园乡、张茅乡、硖石乡、王家后乡、西李村乡、宫前乡、店子乡)、256个行政村。